起重吊裝是指建筑工程中,采用相應的機械設備和設施來完成結構吊裝和設施安裝。其作業屬于危險作業,作業環境復雜,難度大。
1、作業前應根據作業特點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參加作業人員進行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
2、作業時周邊應置警戒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特別危險處應設監護人員。
3、起重吊裝作業大多數作業點都必須由技術人員作業;屬于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作業人員應現場作業條件選擇安全的位置作業。要卷揚機與地滑輪穿越鋼絲繩的區域,禁止人員站立和通行。
5、吊裝過程必須設有專人指揮,其他人員必須服從指揮。起重指揮不能兼作其他工種。并應確保起重司機清晰準確和聽到指揮信號。

起重吊裝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起重吊裝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2.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3.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1、設備的進場、上排:在各項準備工作完全做好的情況下,再開始組織設備的進場、上排和吊裝工作。
2、吊裝前的準備工作:設備在吊裝前,必須做好全面仔細的檢查核實工作。檢查設備安裝基準標記、方位線標記是否正確;檢查設備的吊耳是否符合吊裝要求。
3、吊裝索具的系接:主要包括滑車掛上吊耳、電動卷揚機的拉力試驗和方位調整、拖排牽引和拖尾系統的設置等。
4、試吊:試吊前檢查確認;吊裝總指揮進行吊裝操作交底;布置各監察崗位進行監察的要點及主要內容;起吊放下進行多次試驗,使各部分具有協調性和安全性;復查各部位的變化情況等。
5、吊裝就位:由總指揮正式下令各副指揮,檢查各崗位到崗待命情況,并檢查各指揮信號系統是否正常;各崗位匯報準備情況,并用信號及時通知指揮臺;正式起吊,使設備離開臨時支座500—800mm時停止,并作進一步檢查,各崗位應匯報情況是否正常;撤除設備支座及地面雜物,繼續起吊。 [1]
吊車起吊作業注意事項
1、起升或下降
(1)嚴格按載荷表的規定,禁止超載,禁止超過額定力矩。 在吊車作業中絕不能斷開全自超重防止裝置(acs系統),禁止從臂桿前方或側面拖曳載荷,禁止從駕駛室前方吊貨。
?。?)操縱中不準猛力推拉操縱桿,開始起升前,檢查離合器桿必須處于斷開位置上。
?。?)自由降落作業只能在下降吊鉤時或所吊載荷小于許用荷的30%時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緊急制動。
?。?)當起吊載荷要懸掛停留校長時間時,應該鎖住卷筒鼓輪。
但在下降貨物時禁止鎖住鼓輪。
(5)在起重作業時要注意鳴號警告。
?。?)在起重作業范圍內除信號員外其他人不得進入。
(7)在起重作業時,要避免觸電事故,臂桿頂部與線路中心的安全距離為:①6.6kv為3m②66kv為5m③275kv為10m。
(8)若兩臺吊車共同起吊一貨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臺吊車性能、速度應相同,各自分擔的載荷值,應小于一臺吊車的額定總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起重總和的75%。
近幾年,為習慣市場需求,起重吊裝行業不斷調整商品結構、提高商品工藝水平、不斷提高商品質量,為用戶供給質優價廉的商品,但仍首要對于中低端市場,與其他區域起重吊裝工程比較,質量還存在較大的距離,首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商品規劃精密程度良莠不齊
工程 起重機械與國外商品比較在外觀、人性化、商品的可靠性、安裝的方便性、細節規劃方面存在必定距離。工程起重機在外觀、人性化、可靠性等精密規劃方面良莠不齊。
(2)工藝技術和安裝技術水平良莠不齊
起重機械的資料加工精度、外觀涂裝、首要覆蓋件的平整度和關鍵結構件的焊縫和安裝技術水平與國外商品比較有必定的距離。
制作安裝技術水平良莠不齊,焊縫表面粗糙不整齊,涂漆質量不過關,油漆附著力及抗腐蝕性差等。
(3)商品質量穩定性較差
零部件的質量穩定性與與國外商品比較距離較大,影響商品壽數,如液壓體系的滲漏、異響;電器元件老化、接觸不良、失靈;組織類漏油、異響、操作不方便、不可靠;橋箱類漏油、漏氣、斷齒、操作不靈;兩室及外觀件漏水、焊縫開裂、密封老化掉落等。例如發動機國外使用壽數為8000h,而中國僅有3000h;液壓缸國外使用壽數為100~200萬次,而中國只要60~80萬次。

(3)用扒桿吊裝大型塔類設備時,多臺卷揚機聯合操作,必須要求各卷揚機的卷揚速度大致相同,要保證塔體上各吊點受力大致趨于均勻,避免塔體受力不勻而變形。
(4)采用回轉法或扳倒法吊裝塔罐時,塔體底部安裝的鉸腕必須具有抵抗起吊過程中所產生水平推力的能力,起吊過程中塔體的左右溜繩必須牢靠,塔體回轉就位高度時,使其慢慢落入基礎,避免發生意外和變形。
(5)在架體上或建筑物上安裝設備時,其強度和穩定性要達到安裝條件的要求。在設備安裝定位后要按圖紙的要求連接緊固或焊接,滿足了設計要求的強度和具有穩固性后,才能脫鉤,否則要進行臨時固定。

怎樣讓起重吊裝做到好的呢?下面是起重吊裝隊伍提供的起重吊裝方面的一些小總結: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較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2.起重吊裝告訴您起重鉗的維護和保養,操作者在作業中,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鳴鈴報警;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3.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4.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5.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
6.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必須單獨作業,以免兩鉤相撞。
7.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8.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9.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10.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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