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充分檢查工作地點的地面條件。工作地點地面必須具備能將吊車呈水平狀態,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條件。
9、注意地基是否松軟,如較松軟,必須給支腿墊好能承載的木板或土塊。
10、支腿不應靠近地基按方地段。
11、應預進行調查地下埋設物,在埋設物附近放置安全標牌,以引起注意。
12、確認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載。
13、根據起重作業曲線,確定工作臺半徑和額定總起重量即調整臂桿長度和臂桿的角度,使之安全作業。
14、應確認提升高度。根據吊車的機型,能把吊鉤提升的高度都有具體規定。
應預先估計綁繩套用鋼絲繩的高度和起吊貨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則不能把貨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應留出臂桿底面與叫貨之間的空隙。 [2]

回轉機構有兩種設置方式:上回轉和下回轉。上回轉的回轉機構設置在塔身和塔頂之間,僅塔頂連同吊臂和平衡臂回轉,塔身不轉動,回轉時塔身受豎向扭矩作用;下回轉的回轉機構設在塔身和底座之間,塔身連同塔頂一起回轉,底座受豎向扭矩作用,塔身不受扭。小車連同吊鉤可以沿吊臂水平移動,實現變幅。
根據與主體結構的關系塔吊分為自立式、附著式和內爬式。自立式塔吊的穩定完全依靠自身,分移動式和同定式兩種:移動式塔吊設有行走底架,可在專設的軌道上負荷行走,作業范圍大;當工地吊裝工程量大沒有多臺塔吊,不需行走時可將底座同定在地面。
內爬式塔吊設置在建筑物的核心筒內,塔身高度只有20m左右、不落地,固定在核心筒內,建筑物每建造3~8m,起重機就爬升一次。適用于任意高度,廣泛應用于超高層建筑。

塔吊的保養事項有哪些
第一、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第二、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有失靈應及時調整,如有缺陷應及時換。
第三、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如發現過度磨損或超標情況應及時處理或換。
第四、檢查各部滑輪運行情況,如有發現運行阻值或影響滑行,應及時處理。
第五、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并及時添加潤滑脂。
第六、檢查塔機基礎,應無積水狀況,塔機附著裝置應牢固可靠。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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